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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7:29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8个(奖励金额10000元/人),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6个(奖励金额6000元/人)。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号)

3.《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三、注意事项

1.成绩为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含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校选课全部合格(不包含辅修),具体以教学秘书提供的为准,详见附件2:参考成绩。上一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有必修课未选读的同学,不具备参评资格。

2.转专业转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如申请本次奖学金,请提供成绩绩点证明(含校选),并加盖现在所在学院公章。

3.参评此次奖学金的有效事迹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的所有事迹。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各班班长协助所有参评同学提前完成班级内民主评议,由各班级班长统一组织,评议通过后才能提交各班评选材料。(国奖和国励放在一张表格内填写,未提交民主评议表的班级将不予审核所在班级申报人的材料)

【注意】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是:(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申报对象须获得实际参加评议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推荐票数;(3)评议内容为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所有事迹材料包括证明材料。

5.所有参评学生应保证参评信息、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造假,则取消评奖资格,如若获评将撤回所获奖项,并自愿接受相应处分。

四、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各类奖学金所需申请表、汇总表、说明表详见附件3《申请表及相关填写规范》;此外,请每位申请的同学参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提交《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国励奖学金加分汇总表》(附件3中的材料2)。

各类奖学金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五、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各位参评同学按照附件认真准备好参评材料后,将电子版材料(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年级+专业+奖学金名称)提前提交给各班班长进行整理。

1. 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年级+专业+奖学金名称”(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于2026年9月20日17点前并发送至3163763577@qq.com。不按照格式提交的一律退回,若影响个人评选,自行承担责任。

2. 纸质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装袋放置,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17点前送至曾呈奎楼A栋201办公室。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联系人:吴老师 0592-2184177

        附件1-4.zip

学校完整通知见下方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12.htm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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