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1.参评对象: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及国际学院学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5-2026学年内(即2026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2.名额指标:“优秀毕业生”10名;“优秀三好学生”2名;“三好学生”8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
三、评选条件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应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
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参评注意事项
1.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或者具有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2.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3.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5.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
6.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本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行为;2026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提交材料:
申请奖项 | 提交材料 |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 附件4-1: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 |
附件4-2: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荣誉称号评选个人事迹汇总表(电子版) |
附件4-3: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体测证明(电子版) 请将图片放置在一份word中便于查看 |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其中,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
2.截止时间:班长请将电子版材料于2026年5月31日之前发送至邮箱863279644@qq.com;
3.班级汇总:请各班班长统一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各参评人的申请表、获奖情况、个人事迹与证明材料进行汇总,特别注意,需将班级所有参评人的申请情况和个人事迹分别整合至同一张表格;统一核查班级申请人材料提交的内容、格式,并进行统一。
4.汇总格式:班级所有参评材料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荣誉称号”。
各班级班长应当组织班委认真组织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提前熟悉评选要求和流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班级的评审工作,并及时按本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材料的分类报送。
联系人:刘涛 2184177
附学校原版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0272.htm
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doc
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doc
附件3:学生端查询体测成绩查询操作流程.docx
附件4-1: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4-2: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个人荣誉称号个人事迹汇总表.xlsx
附件4-3: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证明材料汇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