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奖学金评奖的评审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6.《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申报校级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
二、参评对象、名额及金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和名额为:
奖项 | 比例 | 名额 | 金额(元/人)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 10% | 10 | 1000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 20% | 20 | 500 |
学业进步奖学金 | ≤2% | 2 | 500 |
学术创新奖学金 | ≤10% | 10 | 500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5% | 5 | 500 |
志愿服务奖学金 | ≤5% | 5 | 500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5% | 5 | 500 |
文体优秀奖学金 | ≤5% | 5 | 500 |
注: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外,其他奖学金在满足总名额为20人的条件下,也要满足不超过各单项奖的名额上限。
三、参评注意事项
(1)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除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其应修课程包含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部合格,不包含全校性选修课和辅修课程,其余各项奖学金针对性要求详见“附件2第六条之说明。
(2)本科生申报本次奖学金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由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附件6:《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申报校级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3)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4)凡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四、相关奖学金兼得问题
(1)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2)已获得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5年11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奖学金申报材料电子版须在5月27日(周三)10:00前提交至指定邮箱;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纸质版材料请各班班长在评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两日内交到曾呈奎楼201办公室。
(本科生提交材料请注意:各参评奖学金的学生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参评材料后提前将电子材料交给各班班长进行整理,以上时间为班长提交班级参评材料的时间截点。本科生班长需提前将参评材料进行班级民主评议,请各班注意时间截点,逾期不候。)
六、各项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奖学金类别 | 需要提交的材料 | 份数 | 材料提交要求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 电子版材料 4.《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6.《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申报校级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 7.《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另.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志愿汇相关工时明细(电子版,证明材料请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
纸质版材料 4.《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6.《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申报校级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
| 一式一份
一式一份 | 电子版材料格式 由班长将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统一收齐之后打包提交,命名为“年级+班级+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各类奖学金应当按照类别分类,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163763577@qq.com逾期不候。
纸质版材料 各班班长在评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两日内统一收集班中获奖同学纸质版材料交至曾呈奎楼201室。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
学业进步奖学金 |
学术创新奖学金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志愿服务奖学金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文体优秀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