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
需要资助的学生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
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
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各资助项目详细情况与名额分配指标
1. 各资助项目详细情况详见学校完整通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9142.htm
2. 学院助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 系统申请:各资助项目学生均需要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后续由学院进行审核。请同学们于3月21日12点前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2. 学院初审后,公示3个工作日。
3. 学院评定结果公布后,学生再提交纸质版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时请注意特别困难等级的同学原则上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困难等级的同学原则上申请额度不超过4000元,一般困难等级的同学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2.请认真阅读材料,每类助学金只得申请一次,春季专项和其他专项可兼得。
联系人:刘老师 0592-2184177
附件1: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