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名额及奖励对象:
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9项)
定向奖学金(4项)
专项奖学金(7项)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分配办法
(一)学院本次可申报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名额见【附件2】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三大奖)的申报名额:本科生 1名,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扣除定向颁发名额)按照各单位人数进行分配,学院将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
(二)学院本次可申报定向奖学金名额见【附件2】
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差额评选)。
(三)学院本次可申报专项奖学金名额见【附件4】
三、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要求
1. 三大奖:
成绩与事迹:入学以来所有主修课程(含校选,截至到当前学期)成绩及个人事迹;具体成绩情况见【附件11】
2. 其他校级奖学金:
成绩与事迹: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和个人有效事迹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计入绩点的课程成绩一并纳入计算。具体成绩情况见【附件12】
3. 关于民主评议:
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其中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
(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申报对象须获得实际参加评议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推荐票数。
注意:未参与或未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的候选人材料,评审小组将不予审议,请各班级班长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5】,所有申请表、汇总表等详见【附件8】。此外,请每位申请的同学参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0),提交《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加分汇总表》(附件3)。
2.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应确保参评资格,核实、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学院将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
3.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可同步申报其他校级奖学金,落选之后,如符合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参评资格,评审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请申报同学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文件名:××申请表-张三;××汇总表-张三;XX加分表
邮件主题:张三——xx奖学金评奖材料
2.申报步骤:
第一步: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将相关评审材料打包整理好,发送至各班班长处;
第二步:各班长对收到的材料进行核对,并加以整理,请注意:需要将申请奖学金的同学所提交的汇总表,整合在一张汇总表内,个人申请表、加分表另放,切勿遗漏;
第三步:由班长组织班级对所有申报奖学金的同学事迹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附件: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
第四步:由班长将通过民主评议的候选人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XX年级+XX班级+其他校级奖学金”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3163763577@qq.com】
4.相关纸质材料请交至 【曾呈奎楼204】
5.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睿科创新科学仪器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和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需在【3月10日12:00前】提交;其他奖学金材料请于【3月13日10:00前】提交。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学院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及时核对信息,防止材料遗漏 。
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四、注意事项
1.获得过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5年国家奖学金、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6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6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6年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5.根据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参评学生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上一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有必修课未选读的同学,不具备参评资格。
6.转专业转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如申请本次奖学金,请提供成绩绩点证明(含校选),并加盖现在所在学院公章。
五、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执行;
2.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4月修订)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7号)执行。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奖项具体评奖办法详见附件7。
联系人:刘涛老师 0592-2184177。
另附学校原通知链接: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9042.htm
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附件.zip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