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2025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为: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1名
2.宝钢特等提名(差额):1名
3.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差额):1名
【差额评选】:需要与全校申请同学进行竞争评选,且宝钢特等全校提名名额只有1个。请大家按照附件相关条例仔细查看是否具有评奖资格。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1.附件1-1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
2.附件1-2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研究生)
3.附件1-3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4.证明材料(请将相关证明材料按注意事项里的顺序清楚命名)
5.准备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纸质版(背后写姓名)
(二)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差额)
1.附件2-1 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2.附件2-2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
3.附件2-3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研究生)
4.附件2-4 相关证明材料(请将相关证明材料按注意事项里的顺序清楚命名)
(三)宝钢特等提名(差额)
1.附件3-1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2.附件3-2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推荐名单
3.附件3-3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
4.附件3-4 相关证明材料(请将相关证明材料按注意事项里的顺序清楚命名)
5.附件3-5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研究生)
6.准备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纸质版(背后写姓名)
请将【电子版】于【9月20日8:00前】打包务必以【参评称号+硕/博+姓名+年级+专业+学号】命名发送至邮箱:646493004@qq.com,请大家认真阅读通知,对照格式材料,逾期不候
注意事项:
1.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24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若此次上报材料参评国奖的同学,可同时参评此次校级奖学金,但最终只能获评一项奖学金。
3.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4.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5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5.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宝钢特等提名不为同一人。
6.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详细通知见: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912.htm
2025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参评材料.zip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