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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8:22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10个(定额,奖励金额10000/人),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5个(定额,奖励金额6000/人)。


年级总人数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1

54

2

2

2022

89

3

4

2023

77

2

4

2024

116

3

5

总计

336

10

15

本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年级名额如上表:(注:各年级名额只是暂定,评奖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名额上作适当调整)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


三、注意事项

1.成绩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含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校选课全部合格(不包含辅修)具体以教学秘书提供的为准详见附件1:参考成绩

2.参评此次奖学金的有效事迹为2024-2025学年(即202491日至2025831日)的所有事迹。

3.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评审周期内(即202491日至2025831日)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各班班长协助所有参评同学提前完成班级内民主评议,由各班级班长统一组织,评议通过后才能提交各班评选材料。(国奖和国励放在一张表格内填写,未提交民主评议表的班级将不予审核所在班级申报人的材料

注意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是:(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申报对象须获得实际参加评议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推荐票数;(3评议内容为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所有事迹材料包括证明材料

5.所有参评学生应保证参评信息、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造假,则取消评奖资格,如若获评将撤回所获奖项,并自愿接受相应处分。


四、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各类奖学金所需申请表、汇总表、说明表详见附件3《申请表及相关填写规范》

各类奖学金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4各类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五、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各位参评同学按照附件认真准备好参评材料后将电子版材料(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年级+专业+奖学金名称)提前提交给各班班长进行整理

1. 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年级+专业+奖学金名称(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2025923日下午15点前并发送至m18129393393@163.com不按照格式提交的一律退回,若影响个人评选,自行承担责任。
  2. 纸质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装袋放置,于2025923日下午15送至曾呈奎楼A204办公室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联系人:赵老师 0592-2184177


 附件1-4.zip


学校完整通知见下方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852.htm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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