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要求,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本科生部分)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
本奖学金与2025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0名)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1名,新生自由申报)
三、奖励标准
1.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其余还需符合相关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
五、材料报送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将电子版命名为“姓名+2025年台湾学生奖学金”并于9月21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373200438@qq.com
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以空着,老生填写2024-2025学年相关情况,初审标准请按《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执行。
六、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的台湾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赵老师,0592-2184177
学院的附件.zip
另附学校原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982.htm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