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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教育部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部分)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0日 00:33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要求,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本科生部分)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

本奖学金与2025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0名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1名,新生自由申报)

三、奖励标准

1.本科生奖学金分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其余还需符合相关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

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将电子版命名为“姓名+2025年台湾学生奖学金并于9月21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373200438@qq.com

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以空着,老生填写2024-2025学年相关情况,初审标准请按《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执行。

、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的台湾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赵老师0592-2184177


 学院的附件.zip


另附学校原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982.htm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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