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5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项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奖励金额及评奖要求见下表:
奖项名称 | 名额分配 | 奖项金额 | 评奖要求 |
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
1 (差额) |
10000元/名 | 1. 针对台湾、港澳学生; 2. 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5级新生不参评; 3. 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4. 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本科生获奖名额为5名。 5. 本科生推选情况:其他学院可各推荐1名学生,参与全校范围的差额评选。 |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3. 《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4. 《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4月修订)
5.《(2015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2:评审办法
三、特别注意事项
1.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周期成绩,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即2024-2025学年)成绩为依据,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
2. 参评学生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包含学生评审周期修读的所有主修课程,同一门课程,每次修读成绩均纳入计算。
3. 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计入绩点的课程成绩一并纳入计算。
4. 个人事迹为评审周期内所有个人事迹。
5.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6. 已经获得2025年校庆期间(即2025年4月评定)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再参评此次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
7. 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8. 申请此次校级奖学金,需将个人事迹在班级范围公示,并请班长协助完成班级民主评议(评议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测评过后请班长填写民主测评表后提交。
四、提交材料与要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1。
所有申请表、汇总表详见附件3: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请汇总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统一提交,请各班班长根据截止时间合理开展班长评议工作。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21日(周日)上午12:00;
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4177
学院附件.zip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