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学金通知 >> 正文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9:00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4-2025学年内(即2025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及指标详见下表:

各班级分配指标(仅参考,最终名额将由评奖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序号

班级

人数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1

2020级建筑学

40

5



3

4



3

2

2020级城乡规划

26

3

2

3

2021级土木工程

38

5

4

4

2021级工程管理

12

1

1

总计

116

14

3

11

3

三、注意事项

(一)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本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行为2025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二)评选成绩与事迹

1.评选优秀毕业生:入学以来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成绩为入学以来所有成绩排名,事迹为入学以来的所有事迹

2.评选优秀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学年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成绩成绩为本学年成绩排名,事迹为本学年事迹(计算时间为202491日至截止时间前);

(注:因毕业设计的成绩还在录入,预计会在六月初左右公示期间建议符合条件的同学应申尽申)

四、评优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奖项

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地点

优秀毕业生

附件4-1: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于526日(周)中午11:00之前发送至邮箱m18129393393@163.com



附件4-3:毕业生荣誉成绩申请个人事迹统计表(电子版)

附件4-4: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注意:志愿服务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优三、三好、优干

附件4-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

附件4-3:毕业生荣誉成绩申请个人事迹统计表(电子版)

附件4-4: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注意:志愿服务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注:申请表中的成绩排名无需填写

以上材料,由班级汇总:请各班班长统一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各参评人的申请表、获奖情况、个人事迹与证明材料进行汇总,特别注意,附件4-3需将班级所有参评人的申请情况整合至同一张表格;统一核查班级申请人材料提交的内容、格式,并进行统一。

汇总格式:个人申请表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表”,个人申请材料打包为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材料”;班级所有参评材料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毕业生奖学金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班评优材料(1).zip

联系人:老师 0592-2184177

附学校原版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5352.htm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202552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