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材料评审
(一)学院将于4月上旬组织专家组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对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外语水平(满分值为 100 分)、专业能力(满分值为 150 分)和综合素质(满分值为 150 分)三部分具体成绩,确定入围考核名单。
(二)材料评审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 50%。
二、考核前资格复审
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再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一)现场签订《厦门大学2025年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考生诚信复试(考核)承诺书》;
(二)现场签订《告知书(致报考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
(三)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四)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
(五)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考生自述表》(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内容)。
注: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三、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
4月中下旬(具体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二)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现场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成绩
注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学术兴趣、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考核内容及权重如下:
专业名称 | 笔试内容及所占成绩比例 | 面试内容及所占成绩比例 | 备注 |
建筑学 | 建筑学综合知识 (20%) 专业英语(10%) | 专业知识(20%) 英语(10%) 综合素质(40%) | 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建筑学综合知识背景(涉及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笔试科目为四个方向四选一,外加综合知识题。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每个学生10分钟PPT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研究计划)+英文水平考察+提问 |
同时,学院还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四、拟录取
(一)学院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将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4×权重50%+复试考核成绩(百分制)×权重50%。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思想素质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60分以下)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五、体检
(一)考生在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将体检报告单邮寄至学院。
(二)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自复试时间起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接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7室,方老师收,电话0592-2186421,请用顺丰快递邮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592-2186421,
Email:archfy@xmu.edu.cn
七、本选拔办法由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
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考生自述表.doc
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4月